4月21日,市安监局下发文件,在全市烟花爆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年活动,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进行专项整治,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等17项制度;建立完善货物查验、拆箱、搬运、运输等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完善劳动用工制度,杜绝雇佣童工、精神不健康及老弱、病残、孕妇等活动不便不宜者从事烟花爆竹作业;加强运输和配送能力,采用带有防火罩的汽车运输,保证汽车技术状况良好,配有取得相应资格的驾驶员、押运员,积极开展配送服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之间安全距离大于50米,周围100米范围内没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50米范围内没有人员聚集场所;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用工管理,是否存在老、弱、病、残、孕及童工现象;消防器材配备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正规齐全。 (潘来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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