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放安装作业管理
(1) 装填燃放现场,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可利用无人居住、无火源的房屋、工棚、车辆作为燃放的烟花临时保管等。
(2) 现场所用的烟花设专人看管。
(3) 作业前对燃放现场进行全面清,清楚易引起火灾的杂物。根据当天风向和现场地形,合理安排炮位和燃放点,并留出足够宽度的通道和燃放人员的安全检查停留位置。
(4) 安装地段,我们将设置明显的工作范围并警戒人员,在邻近交通要道和人行通道的方位或地段设置防护屏障。
(5) 进入燃放现场的工作人员,佩戴胸标或肩标,安装作业时间内,严禁与安装作业的人员进入现场。
(6) 烟花产品填装作业前,现场技术人员应对炮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炮筒的稳定性、垂直度、架子的稳定性、抗风能力。炮筒组合间距是否合理等。
(7) 装填作业设专人负责,现场严禁烟火,将礼花弹准确填装进炮筒内,装填弹球时应将礼花弹提升两次,检查有无卡筒或炮筒间隙过大现象。
(8) 装填后外露引线部分均用锡箔纸包装,组合盆花和礼花弹均用锡箔纸盖严,防水防火,既保证安全又可达到好的效果。
(9) 装填作业后,由现场技术人员按照技术设计方案进行检查复核。
(10) 礼花弹燃放采用一筒一弹布局,在当场燃放中不重复使用发射筒。
2、燃放作业管理
(1) 现场指挥长检查燃放前的各项工作,在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下达燃放指令。
(2) 燃放实施人员必须穿防护服、戴安全帽持证上岗,燃放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燃放现场。
(3) 燃放作业时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燃放,待妥善处理方可继续进行;
①现场风向突然改变,可能危及观赏人员;
②风力超过6级或可危及安全区内建筑物,电力通讯和公众安全;
③突然下大雨、起雾、妨碍燃放正常进行。
④其他特殊情况。
3、燃放作业后现场清理
(1) 电点火器操作人员及时切断电源、关闭电点火器。
(2) 燃放作业结束后进行检查,制定专人看守燃放现场,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3) 发现盲炮或未燃产品时,不再进行第二次点火,并收集交专人看守,由现场技术人员负责处理。
(4) 经现场总指挥长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拆除炮筒,放倒炮筒时,将筒口朝向无人方向,倒出筒内残物。
4、安全警戒
(1) 焰火晚会的警戒范围和时间,交通管制的地段和时间,消防设备地点和位置,由指挥部根据设计方案与环境特点确定。
(2) 安全警戒范围,按GB24284-2009《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各等级规模进行,安全距离:
I级>最小安全距离280米,
II级>最小安全距离220米,
III级>最小安全距离180米。
(注:最小安全距离是指烟花燃放点与观众的最近距离),燃放现场的安全由我公司负责,燃放现场外的安全由主办方负责。
(3) 所有进入燃放现场的通道和入口处都必须由主办方配备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应持有警戒旗、警笛或便携扩音器、对讲机执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4) 执行警戒任务人员,做到坚守岗位,在未发出解除警戒命令前,不得离开警戒岗位。
(5) 指挥长在收到确认安全的报告后,方可下达解除警戒命令。
以上燃放管理事关重要,我们将竭尽全力把各项工作搞好,保证万无一失,燃放成功,为贵方献上场精美绝伦的焰火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