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春节期间浙江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强化联合执法,强势打击非法活动。省安委办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早部署、早落实、早行动,及时组织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质量技监局、省工商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整治力度。省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共查处5家非法经营单位,查获非法产品4188 箱。
二是严格安全准入,编织产品安全供应网。县级安全监管局按照“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确保安全”原则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严格安全准入条件,把好许可关。全省共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24440家,基本做到全省每个行政村布设1家零售单位。
三是加强专项监督,规范经营行为。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多个小组对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暗访活动,共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30余家,督促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注销零售许可证23家。
四是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非法产品依然是导致安全事故的主要源头。今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全省共发生烟花爆竹燃放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在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中90%以上是由于燃放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和燃放方式不正确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