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芳
本报讯杭州市人大代表、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李金昌,今年向市两会建议,修改《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节日期间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议案得到了同组10个代表的附议。
杭州目前允许除夕、正月初一至十五燃放烟花爆竹,一共16天。李金昌代表提出两种思路:可以考虑完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果执行起来有难度,规定限燃时间,从除夕日12:00开始到初五24:00,外加元宵节1天。
修改《条例》的动议,缘于持续不断因放烟花引发的火灾。在杭州,2月3日,花都建材市场放开门炮引发大火,一把火烧掉市场里72间摊位。在北京,2月9日,因违规放烟花,中央电视台新大楼北配楼发生火灾,损失惨重。
“就从我们身边看,过年时,有人会往楼下扔鞭炮,有的就在楼道里噼噼啪啪放个不停,炸得楼道里垃圾满地;还有人清晨三四点钟就开始放炮,搅得邻居睡不安宁。”人大代表文勇说,禁止燃放烟花是必然趋势,在完全禁燃前可以有个过渡期。
人大代表卢红梅赞同采取逐步渐进方式控制烟花爆竹。“毕竟中国人过年喜欢放炮热闹一下,逐步限燃容易接受。”
卢红梅认为,当务之急是修改《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相关内容。
“究竟哪些地区可以燃放、哪些地区不能燃放,什么节日属于重大节日,什么庆典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等等,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很好地明确或公示。”
也有代表建议推广电子鞭炮,这种放电池的鞭炮只要开启,声音和真的鞭炮差不多,既满足了市民需要,又保证安全。